力拓公司在法庭宣判后发表声明称将终止与力拓案四人的雇佣关系
力拓案涉案四人被除名
备受注目的“力拓案”今日下午在上海宣判,原力拓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胡士泰被判有期徒刑10年,其余三名涉案原力拓员工被判刑7-14年不等。力拓公司在法庭宣判后发表声明,称将终止与这四人的雇佣关系。
3月29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胡士泰等四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胡士泰除获刑十年外,还被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另三人中,力拓下属罗伯河铁矿公司在华销售主管王勇获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520万元;力拓中国驻上海代表处团队经理葛民强获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80万元;力拓新加坡驻上海代表处销售经理刘才魁获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70万元。
《环球企业家》获悉,曾向胡士泰等四人行贿的国内企业包括日照钢铁、安阳钢铁、唐山国丰、中化国际等。其中,胡士泰在2008年底和2009年收受贿赂共计646.24万元,以帮助两家河北钢厂获得长协价铁矿石。王勇收受贿赂共计7500多万元,包括日照钢铁原董事长杜双华给的900万美元。葛民强收受贿赂共计694万元,包括中化国际给的212万元。刘才魁收受贿赂378万元,包括山东某企业给其的一只价值137,600的手表。
法院判决书称,胡士泰等四人还采取利诱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中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严重影响和损害中国钢铁企业的利益,给中国有关钢铁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中,2009年中国20余家企业多支出预付款10.18亿元,仅下半年的利息损失即达人民币 1170.3万余元。
法官称,四名被告在去年7月被捕后交待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
在一份法庭宣判后的声明稿中,力拓铁矿石公司首席执行官Sam Walsh表示:“收受贿赂,明显违反了中国法律和力拓的行为准则。根据力拓的政策,我们将终止与他们(胡士泰等四人)的雇佣关系。”
在声明中,力拓CEO艾博年称:“这四名雇员不可接受的行为不会阻止力拓继续建立同中国的重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