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专稿]美国超导公司于10月24日宣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定于2012年10月26日就超导公司与华锐风电的案件举行听证。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就华锐和超导的案件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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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超导公司(AMSC)于10月24日宣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定于2012年10月26日就超导公司与华锐风电的案件举行听证。

“我们急切期待着10月26日听证的结果,并且相信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向世人证明,中国保护所有企业的知识产权–包括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超导公司副总裁和法律总顾问John Powell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有利我们的决定将使我们能够在实体审理中展示有力证据,证明华锐公司窃取并使用了超导公司知识产权。”

这是超导在2011年9月针对华锐公司合同违约及发现知识产权侵权提起的四起案件之一,是最初超导就华锐和大连国通侵犯软件著作权一案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延伸。全部案件中超导公司要求华锐偿付合同约定的货物的货款及损害赔偿总计超过12亿美元。

在北京进行的超导和华锐的仲裁案中,华锐风电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反请求,请求超导向华锐索赔违约经济损失近8亿元人民币,后来将索赔金额提高到10亿元。

附:超导和华锐案件列表

  • 仲裁(北京):超导公司要求为已交付货物支付7000万美元的货款,并且继续执行华锐公司于2011年3月拒收按照合同约定发运的货物时已经签署的合同。超导公司和华锐公司间现有合同下尚未交付的部件总金额超过7亿美元。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就本案分别于2012年2月、4月和8月进行了开庭审理。超导公司现在等待下一次开庭的时间。
  • 侵犯商业秘密案(北京):在商业秘密案中,超导公司要求约4.5亿美元的损害赔偿。本案已于2011年11月9 日由北京高院受理,并移送至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被认为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知识产权案件。目前法院尚末确定庭审日期。和前述著作权侵权相仿,华锐公司以管辖权异议为由要求撤销这个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 著作权侵权案(海南省):超导公司还就华锐公司和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一案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该案中超导公司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万美元。华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驳回起诉。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该异议。超导公司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但海南高院支持了海南一中院之前的决定。超导公司申诉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该申诉已被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超导公司目前正等待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确定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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