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高盛之后,巴菲特也因收购柏林顿铁路时的信息披露问题遭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

巴菲特因一生最大交易接受调查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网  |  作者:Dennis K. Berman  |  阅读: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正在调查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Berkshire Hathaway Inc.)以260亿美元收购Burlington Northern Santa Fe Corp.铁路公司时在信息披露方面是否得当。

上述人士说,数周来,SEC一直在调查由亿万富翁投资者巴菲特(Warren Buffett)执掌的伯克希尔公司在2009年10月底提出收购Burlington公司时以何种方式告知了后者的其他股东。

当时,伯克希尔公司已经拥有Burlington公司22.6%的股份。根据美国证券法13D条款规定,大股东若有任何控制这家公司的“计划或提议”,必须立即告知其他股东。一些证券行业律师说,从技术层面上讲,欲控制公司的大股东必须在提出报价后的几天内披露相关信息且必须向SEC提交相关文件,但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仍有解释的空间。

巴菲特拒绝置评。SEC也拒绝发表评论。

2009年11月3日,即宣布收购的当日,巴菲特修订了他的证券持有情况。证券文件显示10月23日晚,他首次向Burlington公司首席执行长罗斯(Matthew K. Rose)表示他可以每股100美元的价格收购这家公司。

这一交易是巴菲特事业中的亮点,也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交易。巴菲特认为在未来能源成本更加高昂的一段时期内,铁路运输将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行业。巴菲特称此举是对“美国经济前途的全力一搏”。

报告制度旨在通过限制股东进行突然收购的能力以帮助公司的管理人员。但长期以来这一标准在遵守和执行方面还是一片灰色地带。潜在卖家不愿披露即将进行的交易,害怕这会扰乱他们完成交易的能力。证券行业律师说,与此同时,SEC多年来对这部分法律问题的关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