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会认为新邮政法的规定将限制中国物流行业的发展
中国欧盟商会回应新邮政法
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简称《邮政法》)。新修订的邮政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邮政法修订草案规定:“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针对此规定,中国欧盟商会认为,新《邮政法》使得中国企业和消费者无法充分享受外资快递公司的服务,这一规定有悖于国际通行的做法,并可能引发对中国是否履行WTO承诺的质疑。此外,欧盟商会对该法所体现的保护主义倾向表示担忧。在当前形势下,任何保护主义措施只会恶化经济危机,阻碍中国经济回暖。
中国欧盟商会称,允许国内外企业通过公平竞争提供更质优价廉的服务,这将有助于经济发展。2008年11月,商会的物流工作组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晤,提交了工作组对该法的意见,并自此一直积极致力于相关的游说活动,支持建立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旨在让中国消费者能享受更多的选择,并通过引进世界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式,提升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然而,新《邮政法》所体现的保护主义将限制中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可导致消费者选择的减少以及服务水平的下降。
此外,新《邮政法》为快递服务设置了新的行政许可制度。这是自2004年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有效下放权力后的一个倒退。总体而言,这些措施将损害外资企业在更广泛的快递市场上与中国企业竞争时应有的竞争力,从而打击企业保持或提高服务水平的积极性。
作为供应链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在中国的制造商和服务提供商向价值链上游转移的过程中,快递业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欧盟商会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能建立公平开放的竞争环境,使物流业得以健康发展。
中国欧盟商会表示,进一步开放中国的服务业将有利于刺激国内经济的增长。中国未来经济的增长取决于服务业的发展。中国的服务业尚有深入发展的巨大潜力,其发展将有助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