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亚TOT基金或成信托收益权转让新路

信托转让囧途

来源:环球企业家  |  作者:贺颖彦  |  阅读:

到2012年年末,信托业整体规模已经达到7.47万亿,其中面向分散投资者的集合信托亦达到1.89万亿,总信托投资者达到万人级别。

在以往的投资历程中,信托投资者往往将信托产品当做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以获取固定收益,其转让需求仅仅限于“实在不得已而为之”的个人流动性需求。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特点也契合这一行为。

然而随着信托风险事件的不断爆发,市场对刚性兑付的预期也在减弱。行业龙头中信信托在“三峡全通”项目上明确喊出“不存在刚性兑付”,新华信托总经理翁先定亦表示“没有刚性兑付”。

这些表态使得信托产品无风险的形象受到冲击,而当信托产品估值波动成为现实之际,信托产品二级市场转让需求亦可预见将大大增加。此前,已经有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多家单位尝试建立信托产品交易市场。

然而开张以来,这几家交易平台并无较大的转让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熊焰即表示,“其最大瓶颈在于交易所并无资质进行信托产品登记”。

目前北金所的信托产品交易平台还只能起到信息流通的作用,交易所与转让需求较大的个人信托投资者联系上并不紧密,也限制了其交易量。

不过,信托产品转让需求的确实存在,正在吸引一些市场主体不断进入这一领域。其中第三方理财机构中的诺亚财富以及展恒理财均已经开始信托收益权交易的谋划。其中诺亚财富利用TOT基金接盘客户信托收益权的思路,或将成为信托收益权转让的又一条新路。

想转让、难转让

“好多投资者会给我打电话咨询手上的房地产信托是否有转让途径,具体的条件是怎样的。”一位第三方理财公司中层表示。

随着2013年年初中信信托、新华信托等龙头信托公司率先喊出“不要刚性兑付”的口号,固定收益信托出现单个违约已成大概率事件,这更加重了信托产品的估值波动,也为信托产品转让提供了空间。

“一部分投资者愿意不要收益只求收回本金,或者至少折价一部分。”前述第三方理财中层表示,“对于投资者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不过,这相当于收购或持有不良资产。“对于一个信托产品里的单个份额投资者出让几百万的份额,机构投资者肯定不会感兴趣,所以建立起面向个人投资者的转让机制会有市场。”前述第三方理财中层表示。

 在此前的信托转让实践中,一般有几种渠道。其一是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平台。投资者在上述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托收益权转让信息,北金所会员收到信息,并进行意向撮合。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线下谈判,并完成相关登记变更。

其二是信托公司转让。一些信托公司在官网专辟了转让区域,并引导投资者发布转让信息,由信托公司进行投资者撮合。另一个创新的举措是,在一些特定信托产品设计中设置定期赎回条款。不过,在这种赎回中,信托公司要收取百分之五以上的手续费折 让。

目前,上述两者的实际交易量均不大,属于偶发交易。其原因有信托产品交易需求不大的问题,亦有平台本身的局限和法律法规问题。

在产品的二级市场交易中,需要以独立第三方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权利登记为基础。然而中国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并未成型,使得投资者无法通过北金所等三方交易平台直接实现转让,而需要与投资者进行面对面谈判,并到信托公司完成受益权变更登记,这极大地增加了手续复杂程度。

此前2006年,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即已成立,可以办理信托产品的登记、注销等。然而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上海信托登记中心虽然面向全国信托公司,但其地域特色明显,没有能力协调各部门。

此外,缺少信托财产强制登记制度,信托公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信托公司高净值客户对财产份额登记亦有疑虑。诸多原因,使得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实际上“空转”多年。

而通过信托公司转让虽不存在交易程序复杂等问题,但其仅能服务本信托公司客户。且目前大部分信托公司销售渠道依赖银行、第三方等机构,其投资者粘性和实际掌握程度不大,亦使得这一业务的开展面临障碍。

三方理财新军进入

在官方机构信托产品交易平台构建并未获得成效的背景下,受益信托产品最多、机制亦最为灵活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也在探索信托二级市场转让的新路。

目前展恒理财已经开始在官方网站专门开辟交易平台,有转让需求的用户可在交易平台发布需求,由展恒理财居间撮合进行信托受益权转让,并收取一部分手续费。其模式与信托公司撮合信托产品转让的流程并无二致,但三方理财的优势在于拥有较多的客户资源,使得信托产品转让达成的时间大大缩短。

作为第三方理财龙头的诺亚财富则走得更远。一位诺亚财富人士透露,诺亚财富的信托产品转让新模式才是真正的创新。“传统的信托份额转让模式第一是在实际产品发生转让需求之后再去介入,交易是零散的,第二是私募产品不像公募产品,投资者人数少,交易速度不会令人满意。”前述诺亚财富人士表示。

诺亚财富的新模式流程在于,由诺亚财富在推介信托产品的时候单独与客户签订定期赎回协议作为增值服务。如客户有赎回需求,其交易对手并非是分散投资者,而是诺亚财富发行的一只TOT基金。

“TOT基金的存在解决了两个问题,第一是交易速度问题,第二是TOT基金管理人投资信托份额会更有经验,更能判断特定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前述诺亚财富人士表示。对于诺亚财富来说,这个模式既为客户提供了增值服务,亦能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入。

事前签订增值服务协议的模式,使得信托投资者可以按照需要将自己投资的较长期限的信托产品拆分为较短期限,“对于信托公司来说,他可以发行5年期的信托产品,每年设置一个赎回时点。信托公司获得长期资金,但投资者购买的是短期产品。”前述诺亚财富人士表示。

不过TOT基金的发行成功,则取决于一个现实,信托产品估值的波动性。对于TOT基金投资者来说,接盘其它投资者的信托产品需要有足够的获利空间。“实际上,信托风险事件出得比较多,信托原始投资者折价较大才是我们的机会。”前述诺亚财富人士表示。在市场普遍预期下半年信托风险事件将继续增加的前提下,TOT基金的发行或有空间。

诺亚财富市场部总监王康表示,“诺亚财富确有这个计划,但目前产品还在进行途中,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

诺亚财富的短板在于,作为非持牌机构,其收益权转让仍然绕不过信托公司这一关卡。不过基于诺亚财富强大的渠道带来的议价能力,或能够克服这一障 碍。

另一个弱点在于,诺亚财富这种产品转让还只能覆盖诺亚体系内的信托产品。

这也正是业界对诺亚财富开展这一业务的“不屑”所在。“诺亚、展恒这些民营机构没有办法团结起各家信托公司,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一位央企信托总经理向记者表示,“信托财产强制登记制度建立起来之后,还是官方背景的纯交易型平台会比较有市场。诺亚最后只能是一个区域性市场。”

不过,前述诺亚财富人士表示,诺亚财富并不奢望成为全国所有信托公司的交易平台,“这也超出了一家民营公司的能力范围”。

目前诺亚财富2012年信托产品发行量约为一百多亿,存量则在两百亿以上,其市场容量亦足以支撑起一个TOT信托产品的投资需求。若诺亚财富能够构建起信托产品转让的链条,则对于其发行信托产品亦有不少的助力,“投资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配置的调整,”前述诺亚财富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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