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土地使用转让权意味着中国的农民正在获得多年期盼的更多自由,这将进一步改变中国乃至全球的面貌

激活继续改革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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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星球上,三个人中有两个人——大约40亿——生活在法治保护之外的世界。他们中的很多人居住的房屋、耕种的土地、做的小生意,连同他们自己,都没有在事实上得到法律的承认和维护,即使有法庭打官司,他们也几乎没有胜的可能。

这些人绝不仅仅在非洲,整个非洲的人口还不到10亿。联合国近来的一个报告显示,他们也在巴西、印度、中国、俄罗斯这样被经济学家称为“相对富裕”的发展中国家。

给人带来欣慰的是,他们中的一些人正在被纳入法治保护的世界。比如最近,中国在这个方向上终于又前进了一步。在109号到12号,中国的执政党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17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这意味着超过7亿的中国农民将有权利对家里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自由买卖。自1978年以来,中国一直执行的农村土地政策是禁止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之前,同样的变革早已在中国的城市推行,最关键的突破是在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1982年《宪法》修正案,首次在1949年之后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而自1998年开始,中国政府发布的一系列政策,停止了城镇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商品化,城镇土地使用权的买卖为城市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必要条件。

联合国把这样的措施称为“法律授权”(legal empowerment)的过程,将社会的所有成员都纳入法治的平等保护之下是消除不公和贫穷最必不可少的途径之一。

这个过程在世界历史上已经显示出显著的影响,率先在欧洲和北美兴起的法治化——开始通过各种自由宪章对不同形式的群体和组织进行权利授予——在过去的几百年给那里的人们提供了自由发展的保障,释放的巨大能量改变了全球的面貌,而这个过程正在世界其它地区扩展。

中国这次对本国农民的授权已经引起各界的广泛欢迎,但随之而来的也有谨慎甚至是担忧。最关注的问题也许是,农民的权利是否真正能够在遇上侵犯和纠纷的时候得到保障?这已不光是土地政策的问题,需要至少与此同步推进的是司法程序的独立和公正透明、权力的制衡监督以及信息的自由流通。

不过,农民获得土地使用转让权本身将有利于农民捍卫自身的各项基本权利,至少很可能进一步提高中国农民乃至全体公民的权利意识。毕竟,授权只是建立公正的法治社会的一方面,自觉的捍卫自身和他人的权利是巩固现有权利和赢得进一步授权的必要前提,这次授权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