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与纵容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对于问题企业,一味原谅不是保护,而是伤害。

别惯坏我

来源:数字商业时代  |  作者:张珂  |  阅读:

  短短20个月之内,蒙牛第七次被曝光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问题。更为讽刺的是,在3个月前,蒙牛刚刚获得了“中国食品健康七星奖”;1个月前还被授予“中国食品安全年度自律先锋品牌”。
 
  这一次,蒙牛又有了新的说辞:出问题的不是“临时工”或奶农,不是上上上次陕西榆林学生牛奶集体中毒事件中孩子们得的集体“癔症”,而是奶牛的饲料。
  舆论一次次哗然,然而也仅仅是哗然而已。有人说蒙牛是民族企业,应该以宽容之心对待。但宽容与纵容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对于出现问题的企业,一味原谅和保护,不是爱而是伤害。
 
  事实已然摆在眼前。在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体制上的缺陷屡屡被利用的情况下,蒙牛的自我救赎只是民众一厢情愿的憧憬。蒙牛早已忘记了3年前三聚氰胺事件时遭遇的危机和前董事长牛根生流下的眼泪。
 
  过度的原谅只会让这些所谓民族品牌的商业价值观逐渐沦丧,离国际舞台越来越远。究竟什么样的民族企业才值得我们去原谅去保护?在以逐利为主要导向的商业社会中,中国企业更要有自己的尊严。中国企业走向国际需要的不只是漂亮的财报,真正比拼的是企业的健康内核。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中国商业的脸面需要民族品牌的诞生和壮大来支撑,但这并不意味着打着民族品牌旗号唯利是图的原罪也可以纳入其中。
 
  国进民退
 
  过度宽容不是爱是伤害
 
  也许早在三年前,蒙牛就应该在三聚氰胺事件的重创中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但众人的宽容给了它再次犯错的机会。
 
  面对牛奶下架、股价暴跌、现金流紧张、可能被外资恶意收购的窘境,牛根生的眼泪打动了许多人。也许是牛根生高举的“保护民族品牌”大旗激发了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感,也许是感念于中国企业在夹缝中发展至今的不易,也许是出于兔死狐悲的悲悯,失信于全体消费者,本应受到谴责和整改的蒙牛居然得到了包括柳传志、俞敏洪、江南春、田溯宁、马云、郭广昌在内来自各界企业家的火速救援。
 
  最终,中粮集团联合厚朴资金收购蒙牛20%股份,蒙牛的资金链就此保住。蒙牛与中粮集团的联姻在当时更多地被解读为“通过央企的资本重振蒙牛”,但易凯资本CEO王冉却一语道破天机:“大PE有的只是钱,但中粮却是一座关键时刻可以依靠的山。大难之后,牛总意识到,山比钱更值钱。”
 
  没有问责,没有处罚,没有后续赔偿,蒙牛在无关痛痒的致歉中平息了这场风波。不仅如此,有关部门对蒙牛们的过度宽容更是令人咂舌。三聚氰胺事件后,乳液新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新标准“一夜倒退25年”。比如蛋白质含量每100克含2.8克,远低于国际标准3.0克,也低于1986年旧国标的2.95克;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则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20倍。
 
  更令人震惊的是,乳品新国标竟然是由这些本该被问责的乳品企业起草拟定的:巴氏奶标准初稿由蒙牛起草,生鲜乳标准由伊利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起草。
 
  “国进民退”,中粮的入股不但没有解决蒙牛在流程管控上的不足,挖掉毒瘤,反而变相成为了蒙牛的保护伞,阻挡了一切射向毒瘤的刀剑。伞下蒙牛的毒瘤早已溃烂化脓。
 
  几年前西南地区作为985重点高校的C大学背负外债,于是从银行借贷几十亿还债,依仗自己国立大学的身份,最终银行的几十亿贷款由国家买了单。这引起了同地区另一所重点高校X大学老师们对X大学校领导的强烈不满。因为X大学同样数额的贷款如期偿还。
 
  道义凛然的一方成为被诘责对象,无道者却为人所膜拜。事实证明,如果国家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习惯性地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充当保护伞角色,惯坏的不仅是被保护者,更是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腐蚀。
 
  中国企业应该走出温室自己承担责任,学会在跌倒中长大。在日本,成立于1925年的老牌乳品企业雪印公司就在没有庇护一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命运轨迹与蒙牛南辕北辙。
 
  2000年,日本1.4万人因食用黄色葡萄球菌超标的雪印牛奶而发病。雪印公司总经理石川哲郎在查明真相后第一时间向全日本人民深刻致歉。第一起病例出现后9天,大阪市政府勒令雪印乳业公司出现质量问题的大阪工厂无期限停产,并且要求该工厂自觉收回市场上所有由它加工和生产的食品。当时大阪工厂一年的营业额约为1.9亿美元。同时,日本各大超市、生活消费合作协会在全国范围内陆续下架雪印的全部产品。当年雪印公司首次出现亏损,亏损总额高达475亿日元。
 
  也许按照国人的思维,这样的惩罚对雪印来说已经足够。但在日本,“惩罚”和追讨才刚刚开始。
 
  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相对完善。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后,如果企业拒绝赔偿,或受害者对赔偿不满意,受害者可以起诉问题食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一些律师事务所看到商机后,成立了专业的代理机构,帮助食品安全问题受害者索赔,有一些律师事务所甚至承诺“不赢不收钱”。
 
  雪印中毒事件后,受害者依据《制造物责任法》对生产问题牛奶的企业提出索赔。一月之内,雪印乳业公司依法向受害者支付29亿日元的赔偿费。整个审判和理赔的时间长达两年。
 
  期间,雪印牛奶工厂受到来自供应商、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全面抵制,资金链断裂,加上高额的赔偿费用,一年后难以为继,全部关停。雪印牛奶辛苦70余年积累的信誉就此烟消云散。
 
  有人在蒙牛事件后表示力挺蒙牛:“有问题解决问题,不带斩草除根、一剑封喉的。”
 
  但不宽容不原谅严苛对待企业所出现的问题,目的不是为了达到所谓的斩草除根。日本对雪印的追责,虽然导致其牛奶工厂不堪压力倒闭,但这对整个日本食品安全行业敲响了警钟。日本自上次雪印事件以来,鲜有如此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并且雪印乳制品公司重建公司业务后决定向奶酪和健康食品方向发展,至今运营状况依旧良好。
 
  挖出毒瘤的蒙牛,怎知不会焕然新生,不会有一颗更健康的心和更强壮的身体?如今未摘除的毒瘤再次发作,舆论尚未平息,蒙牛的命运如何充满未知。这颗毒瘤就是埋在蒙牛脑血管里的一颗定时炸弹,稍有不慎,随时都能彻底断送它的未来。
 
  什么样的民族品牌值得信赖
 
  全球竞争没有“保护伞”
 
  “保护民族品牌”似乎已经成了出现问题的企业一张无往不利的王牌。
 
  正如某专家对娃哈哈达能事件的评价:“爱国主义,在政治家手里能夺江山社稷,在企业家手里能分金银。无论是法国人的照章办事,还是宗庆后往外使劲抖搂达能不是,强调‘娃哈哈’品牌中华血统,博得国人支持,目的很简单,都是谈判的砝码。”
 
  可悲的是,动辄就将问题上升到“民族主义”,试图将“民族品牌”的光环无限放大,用来遮掩其身上的污点。
 
  这种违背一切游戏规则,违背一切诚信原则,只要是民族企业、民族技术,就毫无保留支持的“主义”,与民族主义没有半毛钱关系。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中国商业的脸面需要民族品牌的诞生和壮大来支撑,这并不意味打着民族品牌旗号唯利是图的原罪也可以纳入其中。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苏勇认为:“对民族品牌的所谓保护,于情可解,于理不通。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很多中国品牌已经走出国门,成为国际市场的投资者,如何界定民族品牌已经相当含糊。另外,参与了全球竞争就要以法律为准绳说话,不可过分借力民族情绪。”
 
  中国目前正在经历与美国曾经近似的商业发展阶段: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不惜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甚至触犯法律。但这样的企业,即便用金钟罩般的保护,也未必能走得稳当。绝大多数违背商业伦理的企业都陆续倒在路上,能够从容走到今天的企业,都在当时保持了清醒的头脑:
 
  “摩托罗拉公司创办人高尔文从来没有让利润变成公司至高无上的首要目标——他认为任何公司都不应该如此。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期间,摩托罗拉还是一家挣扎求生存的新公司,同业习惯的做法是向经销商提供虚假财务状况,夸大产品好处。高尔文承受了同样的压力,他选择告诉他们真相,’他说,‘第一是因为这是应该做的正确事情,第二是因为他们早晚都会知道真相。’”在核心价值观之下,寻找务实的解决方法,让摩托罗拉逐渐成长。
 
  强生集团目标是“把服务顾客和关心员工放在股东报酬之前”。1982年,芝加哥地区有7人服用强生的“泰诺”导致死亡,虽然显示有非公司员工在药里掺了氰化物,只在芝加哥地区发生死亡事件,强生依旧花费1亿美元从整个美国市场收回所有泰诺胶囊,并发动2500人参与沟通,警示大众并处理这个问题。
 
  这样的企业、这样处理方式无疑使人油然起敬。在相似的商业历史阶段,我们不妨效仿当时的摩托罗拉、当时的强生。中国企业要走向国际化,和全世界的百年老店、国际大牌同台竞技,需要中国企业真正做到坦荡、透明,敢于正视和坦露自己的每一个毛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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