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颇受争议的山寨现象,代表委员也各执一词——反对?宽容?封杀?引导?

[两会论辩] 封杀“山寨文化”?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人民网 伊鑫  |  阅读:

“山寨文化”一词最近频繁出现在网络上。参加“两会”文艺界的政协委员们,也或主动或被动地谈到这个话题。对“山寨文化”是反对?是宽容?是封杀?是引导?委员们从各个角度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倪萍委员认为,所谓“山寨文化”,是打着“草根”旗号进行的一系列低俗恶搞、为所欲为、疯狂盗版的行为。“山寨文化”对中国社会和文化有三点危害:首先是侵犯知识产权,扰乱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公平和公义。其次“山寨文化”干扰和误导大众特别是青少年,拿恶俗当作有趣,把抄袭捧为创意,观众欣赏品位下降,全国恶搞成风。第三,“山寨文化”对文化产业造成致命伤害。创意和构思是文化艺术产业的灵魂和根基,“山寨”产品对创意、构思甚至语言都不放过的抄袭和掠夺,是对原创者精神和经济利益的双重伤害,导致文化创意产业的萎缩不振并将最终断送中国的文化产业。因此她认为,“山寨文化”很可怕,令人反感。
 
巩汉林委员认为,所谓的“山寨文化”就是模仿、翻版,从某个角度讲,我们可以容忍它,但是有些方面就不能容忍了。比如,在赵丽蓉老师去世之后,很多人模仿她,也有人来找我要一块儿演,都被我谢绝了。赵教师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真的很反对把赵老师的艺术形象作为娱乐,任人儿戏,到现在我也是坚持这样。所以我觉得,所谓“山寨”的模范和翻版,我是很反对的,必须加以引导才行。
 
黄宏委员则把“山寨”理解成民间自由形成了一个群体,所谓“山寨文化”是自发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关于现在很多人说的,“山寨文化”就是“恶搞、作秀”,我认为“恶搞、作秀”不分山寨和不山寨,现在有很多文化现象都是“恶搞、作秀”,这个很讨厌。其实文化发展多元应当是一件好事情,比如可以由不同的途径,有不同的群体来关注我们的文化,但是有意识的恶搞就不好,就变成不正之风气。不仅仅是山寨文化,包括不山寨文化也是,如果就是靠着恶搞来出名,来形成自己的一种特点的话,我觉得这都是不可取的。如果这种文化是朝着正面的方向去发展的话,我们还是秉着一种宽容的心去接受他们。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剧研究中心主任孙萍对“山寨文化”的态度比较温和。她说,首先,我觉得人要包容,要包容很多东西,因为京剧就是在包容了很多的基础上产生的。第二,“山寨”现象我理解为是因为老百姓看这些大制作的东西已经看的有点腻、有点烦了,我们动动不动就上千万的制作、灯光、布景,所有的这些声光全用上的盛况演出,很多老百姓看烦了。很多山区、边远的老百姓没有得到这种娱乐生活,所以人们在这种情况下有一种叛逆。人是物极必反,山寨文化我也在观察,也是这一类人有这么一种叛逆的心态,就是说高雅艺术或者说你们玩的这套豪华的东西离我们老百姓很远,我们就玩我们身边的,我们就叫土土土,最后就是山寨。这种现象是老百姓自发的文化现象,我们也应该在顺其自然的基础上引导他们走到正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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